一、鑄鋼車輪滾動面檢查
- 鑄鋼車輪滾動面的徑向跳動不應大于直徑的公差,滾動面除允許有直徑d≤1mm.(D≤500mm)d≤1.5mm(D>500mm),深度h≤3mm,并不多于5處麻點外,不允許有其他缺陷,也不允許焊補。圓柱形滾動面兩主動輪直徑偏差應不大于名義直徑的1%;
- 在使用過程中,滾動面剝離,擦傷的面積大于200mm2,深度大于3mm,應重新加工。鑄鋼車輪由于磨損或由于其他缺陷重新加工后,輪圈厚度減少不應超過15%;
- 當運行速度低于50m/min時,鑄鋼車輪橢圓度應小于1mm;當運行速度高于50m/min時,橢圓度不應大于0.5mm。
二、輪緣檢查
- 鑄鋼車輪輪圓的正常磨損不可以修理,當磨損量超過輪原名義厚度的50%,應更換車輪;
- 輪緣厚度變曲變形達原厚度的20%,應報廢。
裝配后的檢驗
鑄鋼車輪裝配后基準端面的擺幅不得大于0.1mm,徑向跳動在車輪直徑公差范圍內,輪緣或輪轂得壁后偏差不應大于3mm(車輪D≤500mm)或5mm(D>500mm)。
裝配好的鑄鋼車輪組,應能用手靈活的扳動。當車輪裝于圓錐滾子軸承時,軸承內外圈間允許有0.03 mm~0.18 mm的軸向間隙,當采用其他軸承時,則不允許有軸向間隙。.